社区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服务面向的是全体社区居民,在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方面发挥着基础作用,同时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公益性的本质属性,是实行社会资源再分配和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工程。我国的社区服务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发动和倡导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区服务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的社区服务社会化体系势在必行。
一、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努力实现由全能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力推动社区服务的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之处在于可以充分动员政府资源和力量,迅速推进社区服务。但是,政府主导往往会演变为政府包办。政府只要明确政府的事情政府做、社会的事情社会做,把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发挥好指导、支持、协调的作用,政府的工作和负担就会大幅度减轻,社区服务就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仅需要具备硬件条件,而且需要具备软件条件。首先,需要一个经过一定合法化形式的中长期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社区服务所必需的设施建设、服务内容、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都需要科学、全面地规划出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就是要为社区服务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其次,需要建立规范的社区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只有按照一定的规范,建立起强有力的社区服务领导和协调机构,按照政府对社区服务工作的总体设想和要求,统一协调、指导、管理、监督社区服务,才能改变目前不同市、县、区社区服务条块分割、多元领导、单项推进的无序状态。再次,需要创新社区服务的管理模式。政府将统包统揽的直接管理方式,转变为通过转移支付手段购买社区服务的间接管理方式,提供以公民需求为中心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这样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和良性运行。
二、加大政府投入,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服务资金筹集机制。社区服务的公共性、福利性、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但是,按照政府和社会分工理论,政府的这种主导地位主要应表现为投资的主体地位和对投资监管的主体地位。因此,政府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资金保障与调控的职责,监督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大政府财政对社区服务的资金保障,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根据规划用于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社区服务工作经费支出和开展社区服务活动项目补助。同时,还应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的投融资渠道,建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各方给予赞助支持、社区服务设施的有偿服务收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发展资金筹集机制。为此,要在政策方面放松搞活,政府要落实企业捐赠资金实行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特别是争取驻区单位的支持,鼓励社会各个方面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项目,特别是鼓励投入社会福利项目;通过高质量的社区服务赢得社会的支持。
三、推动社区居委会职能归位,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社区居委会的最高权力主体,应该是本社区全体居民。这样的特性,决定了居委会工作必须向全体居民负责,每年居委会都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和民主形式制定本社区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计划,并接受民主监督。但是,现实生活中社区居委会日益严重的行政化趋向,导致其职能的严重“越位”。居委会更多地是在完成政府交办的事务,成为政府的延伸部分,而忽视本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削弱了社区的自治功能,影响了居委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因此,应当逐步改变这样的状况。就政府层面而言,现阶段需要切实明确社区职责,严格实行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党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对于不必进社区和可进可不进社区的,都不应该进入社区;对于不得不进社区的工作,应该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同步明确落实工作经费的数额、拨付期限等具体事项。对于未经审核而直接下达社区的工作任务,社区应当拒绝承担。就管理体制改革层面而言,社区应该设立社区服务站专门承接政府下派进社区的公共服务,但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这样的社区居委会,才有可能成为居民自己的服务组织。
四、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非盈利组织,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发展步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社区服务离开了非盈利组织的参与和推动,其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而非盈利组织要得到成长发育,首先需要政府的积极扶持和引导。目前培育社区非盈利组织的可行途径主要有:一是政府在职能转换和机构改革中,将一部分事权转移出来,通过项目管理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从自己提供社区服务到向非盈利组织购买服务的角色转变,扶持社区非盈利组织成长壮大。二是通过就业培训,培育有公益服务理念的社区居民组建非盈利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如助老、助幼、助残等,一方面解决社区内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推动社区服务组织发育成长。三是积极引进社区外的非盈利组织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工作,特别是引进那些有社会公信力、有社会影响力的非盈利机构进入社区,一方面可以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它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本社区非盈利组织的成长发育。